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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

王建民仲裁案的一些想法.

王建民最近仲裁案被判輸,最後年薪是$4,000,000.他與經紀人提出的$4,600,000則被否決.

這幾年我在Cincinnati的感覺是,Reds無論如何都會想辦法避免仲裁,對於明星球員,則會想辦法work something out,譬如前一篇提出的Brandon Phillips的長約.這也是我來Cincinnati以後,還沒有聽說過Reds跟球員必須對簿公堂的.

在仲裁時,球團都會想辦法批評球員不夠好,於是不值得他跟經紀人開出的價錢,而球員坐在那邊,聽著自己的東家準備一大堆東西在批評自己.這樣的整個過程,往往就埋下了日後的心結.

特別是洋基跟王建民的價差不大,我很意外的洋基竟然一點都不讓步的步上仲裁.真的讓我十分意外.

不了,不了.

1 則留言:

  1. 其實Yankees之所以不願和王建民協商取一個折衷數(ex. 4.3M)的主要理由在於Yankees開出來的價碼已經非常優異了。

    4M 這個薪水與其他幾位年資跟他相仿的球員相比,是僅次於 D-Train 的價碼,而D-Train的成績還比王好一些,因此Yankees的front office對於這個價格很有信心,自然不願讓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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